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數據造假如何舉報?

指兩個相互聯系的主體之外的某一個客體,我們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兩個主體有聯系,也可以是獨立于兩個主體之外,是由處于買賣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專職監督檢驗機構),以公正、權威的非當事人身份,根據有關法律、標準或合同所進行的商品檢驗活動。(摘自于百度百科“第三方檢測機構”)在環境監測里的第三方就是,比如我是賣氣體監測分析儀的,你是我的終端客戶(電廠),我賣給你的設備需要質量驗收,就出現了一個“第三方”來驗收我的分析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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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職稱信息被測繪公司使用中,讓撤回一直沒撤回,我想知道怎么舉報去哪里舉報,是測繪協會嗎?

去住建部舉報給你備案的單位,舉報他找 *** 書人員,分分鐘給你撤回

測繪儀器鑒定證書造假會有什么影響?申報資質有影響嗎?

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具體罰則,則應當根據申報規定或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法條鏈接:參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1、第三條 企業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

2、第十二條 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審批權限依法給予警告,并作如下處理:

(一)企業新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二)企業在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三)企業在資質延續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予延續;企業按低一等級資質或縮小原資質范圍重新申請核定資質,并一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3、第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取得資質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撤銷其相應資質,且自撤銷資質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4、第十六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或為企業提供虛假證明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抄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5、第十七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企業資質申報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作為企業或個人不良行為在全國誠信信息平臺予以發布。

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市場統一監管,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維護測繪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推進測繪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含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測繪監理)市場活動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測繪市場活動,是指從事測繪項目的委托、承攬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行為。

本規定所稱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是指在測繪活動中利用計算機、 *** 和空間定位等技術對各種地理信息及其數據進行加工處理,向公眾傳播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行為。第三條 從事測繪市場活動,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公平競爭、協商自愿的原則,不得分割、封鎖、壟斷測繪市場。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市場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者舉報測繪市場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 *** 有關部門及時對測繪市場活動的投訴或者舉報進行調查、核實和查處。第二章 市場主體第六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測繪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條件。未取得測繪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禁止出借、 *** 、出賣測繪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材料。第八條 測繪單位在注冊地外設立分支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和稅務登記手續,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和測繪單位測繪資質證書到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分支機構應當在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并具有與承攬測繪項目相當的專業技術人員、測繪儀器設備條件。第九條 測繪單位承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測繪項目,應當按照本規定到測繪項目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使用測量標志的,應當繳納測繪基礎設施費后方可實施測繪。第十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章 項目承發包第十一條 依法實行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制度。下列測繪項目,應當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一)投資超過五十萬元的基礎測繪項目;

(二)使用國有資金超過五十萬元的其他測繪項目;

(三)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中用于測繪的投資超過五十萬元的測繪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招標的測繪項目。

經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下列測繪項目可以不實行招標:

(一)經國家安全部門或者保密部門認定,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

(二)搶險救災的測繪項目;

(三)處置突發事件急需的測繪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招標的測繪項目。

發包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測繪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第十二條 招標單位應當按照與測繪項目規模和技術要求相當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設定投標單位的更低測繪資質等級。第十三條 依法應當招標的測繪項目,招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測繪項目招標時間、地點、方式、招標文件等報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四條 招標項目評標由招標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測繪專家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評標委員會中的測繪專家應當從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

測繪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測繪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二)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

(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第十五條 測繪項目招標一般采用綜合評估法。更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單位,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單位。

綜合評估法的指標應當包含下列主要內容:

(一)投標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

(二)投標單位完成的測繪項目業績;

(三)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方案;

(四)測繪項目質量保證措施;

(五)投標單位的市場信用情況;

(六)投標單位的測繪項目報價;

(七)投標單位的服務承諾;

(八)其他應當依法納入評估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