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違法嗎?
1、非法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違法。法律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2、法律主觀:《建筑法》規定,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3、工程分包給無資質的單位,屬于違法行為,分包單位應當被處罰款,并限期改正,如果違法分包的工程因質量不合格而造成損失的,承包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轉包行為違法嗎是的,建筑工程轉包違法,簽訂的建筑工程轉包合同無效。承包人、實際施工人因非法轉包建設工程所獲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沒收。
5、法律分析: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各單位的,或者違反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合同無效。
檢測機構可以單獨把采樣分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嗎?
分包給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項目的檢驗檢測機構;在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中標注分包情況,具體分包的檢驗檢測項目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必須包給有資質的主業檢測單位,具體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這是法律規定的。
版《實驗室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檢驗檢測機構需要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時,應當按照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規定,分包給依法取得資質認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項目的檢驗檢測機構,并在檢驗檢測報告中標注分包情況。
(八)轉包檢測檢驗工作的,分包給沒有資質的機構的,設立分支機構的;(九)阻擾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的;(十)不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
只有在 *** 行政單位的委托許可是可以分包的。
江蘇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03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的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刪去第十七條。第十九條修改為:“承攬市場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向組織實施該項目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繳納測繪基礎設施費,用于測量標志維護。
將第二十二條修改為:“拒絕、阻礙價格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圖編制出版管理,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個人或無資質的公司有效嗎
法律主觀:無效。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分包是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而且是經建設單位認可,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仍然是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的。
所以不能分包給個人。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轉包是違法的。轉包給個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違法的。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無效的。分包的話要不是有資質的公司或者是一個勞務公司,顯然,你都不具備條件,顯然,簽約的勞務分包合同是無效的。
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第29條第三款規定,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注冊測繪公司沒有測繪資質能承包20萬工程嗎?
1、不可以。測繪法規定,從事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方可。
2、施工單位不需要辦理測繪資質證書,沒有測繪資質證書也可以承接工程,不過是需要有專業的測繪人員的。不過若施工單位符合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條件的話也是可以領取的。
3、操作:確認公司類型,名稱,注冊資本,股東和出資比例后,您可以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申請。結果:核名稱被傳遞,如果失敗,則需要重新命名。
我想問問非法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違法嗎
1、工程分包給無資質的單位,屬于違法行為,分包單位應當被處罰款,并限期改正,如果違法分包的工程因質量不合格而造成損失的,承包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非法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違法。法律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3、法律主觀:《建筑法》規定,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4、非法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是違法行為。非法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 *** 給第三人, *** 人退出現場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5、法律分析: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各單位的,或者違反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合同無效。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