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甲級資質審批公告

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提出具體預防治理措施的活動。第四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第五條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并公告。

為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土資源部第29 號、第30號、第31號令,保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質量,加強了各類資質的資質管理。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資質要求和條件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等級: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甲級施工單位可以承擔各種等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需要地質環境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及工程施工資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為設計資質,一般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法乙級、丙級資質,國土資源部頒發甲級資質等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標準范圍介紹?

1、(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單位資質標準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2、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資源與環境類、土木水利類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五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五人。

3、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4、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乙兩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單位資格的審批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丙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單位資格的審批和管理。

5、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資質可以跨行政區域。資質單位應當向項目所跨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6、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工程規模和資金不同,所需資質也不同。

國土部地質災害治理招投標甲乙的區分

1、(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第七條 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

2、分勘察 設計 施工三項 每項分甲乙丙三個等級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3、第三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第四條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4、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工程規模和資金不同,所需資質也不同。

6、第十五條  *** 批準立項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招標投標,但應急治理工程除外。

地質災害治理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及工程施工資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為設計資質,一般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法乙級、丙級資質,國土資源部頒發甲級資質等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等級: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企業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標準范圍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甲級施工單位可以承擔各種等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2015修正)

1、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發揮治理工程投資效益,加強對治理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有效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3、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第十三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

4、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