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
1、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二級資質,可承擔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級資質,可承擔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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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等級: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法律分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需要地質環境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及工程施工資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為設計資質,一般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法乙級、丙級資質,國土資源部頒發甲級資質等資質。
地質災害施工資質
1、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二級資質,可承擔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級資質,可承擔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2、法律分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需要地質環境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及工程施工資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為設計資質,一般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法乙級、丙級資質,國土資源部頒發甲級資質等資質。
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等級: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4、按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甲、乙、丙3級資質單位分別應具備的條件和業務范圍規定如下: (1)甲級施工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近10年來獨立承擔過一項(含)以上大型或兩項(含)以上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主體。
5、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設計單位資質 礦山修復工程需要進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工作,包括制定設計方案、技術方案和施工方案等。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設計單位資質,意味著相關機構具備足夠的技術和能力,能夠進行高質量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工作,為施工單位提供完整的設計方案。
6、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兩個等級,首次辦理需從乙級開始申報,資質有效期5年。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單位資質標準介紹?
第五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級標準如下:(一)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二十人;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第七條 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第八條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標準范圍介紹?
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范圍不應小于規劃區、建設用地和礦山范圍,而應根據規劃、建設和礦山項目的特點及影響范圍、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種類予以確定。
2、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兩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五名;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
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單位資質標準(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基本條件(一)建筑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二)建設單位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三)建筑企業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單位資質標準介紹?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單位資質標準(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基本條件(一)建筑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二)建設單位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三)建筑企業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
2、⑤單位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50萬元以上。甲級、乙級、丙級施工單位的業務范圍規定如下:(1)甲級施工單位可以承擔各種等級(規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2)乙級施工單位可以承擔中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3)丙級施工單位可以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3、一)甲級資質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30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名;近3年內承擔過5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優良的工作業績;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
4、根據2015年5月6日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5、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資質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
6、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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