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新規已出《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自然資源部重磅發布新舉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出臺,旨在規范行業準入與服務質量。此次改革將資質分為甲級和乙級,每個等級都有明確的申請標準和管理要求。甲級資質不再是簡單的數量游戲,申請者需具備至少五個相關項目的豐富經驗,包括強大的技術團隊和嚴謹的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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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新政策發布,城鄉規劃資質改革大幕開啟! 本周,自然資源部帶來了規劃行業的重大變革,發布了全新的2024年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11號),標志著資質體系的重大調整。這一舉措無疑為建筑設計行業的未來發展奠定了基石,讓我們對接下來的資質改革充滿期待。

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發布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第43條決定,廢止原建設部2001年1月23日發布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保證城鄉規劃編制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實施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將《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第四十二條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本規定申請取得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在相應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攬城市、鎮總體規劃服務以外的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大揭秘!

1、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的專業技術力量包括:擁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高級建筑師、高級工程師不可或缺,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技術人員占比較大,注冊規劃師不少于4人。這些人員為你提供專業支持,引領規劃方向,確保項目執行順利,為項目提供權威認證。

2、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兩個等級,首次辦理需從乙級開始申報,資質有效期5年。

3、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初次申請,其申請需從乙級辦理。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取得資質證書滿2年后,可以申請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

4、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有法人資格。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級 建筑師不少于1人、具有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10人。

5、乙級資質參照《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規定第八條 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一)有法人資格。(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6、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等證明材料; 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或者資料。 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辦理條件如下: 有法人資格。 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城鄉規劃資質申請條件

1、有獨立的法人資格。(2)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3)專業職稱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4)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5)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2、申報企業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并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申報企業應擁有先進的規劃設計技術和設備,能夠獨立完成各類城鄉規劃設計項目。

3、企業辦理國土空間規劃資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1)有法人資格。(2)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3)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4、規劃甲級資質是指從事城市規劃設計、咨詢等專業服務的企業所需要的資質等級。

土地規劃資質申請條件

1、土地規劃資質申請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注冊資本80萬元以上;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規劃專業背景;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2、土地規劃資質申辦條件如下:甲級土地規劃資質標準:(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超過80萬元。

3、企業辦理國土空間規劃資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1)有法人資格。(2)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3)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資質管理規定

1、法律分析:《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經2000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5次部常務會議通過,2001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84號發布。該《規定》分總則、資質等級與標準、資質申請與審批、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2、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保證城鄉規劃編制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實施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3、規劃資質管理規定如下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4、之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建筑法》、《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