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局是做什么的?
規劃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動;規范建筑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
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
規劃局屬于什么單位?
規劃局屬于行政機關,是 *** 的組成部門。
1、規劃局是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層及個別股室是公務員,其余人員一般都是事業人員,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都是拿財政工資的。
2、規劃局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 劃、體系規劃和城市設計。
3、負責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及相關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參與立項、可行性研究論證,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4、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審查設計方案,核發《建設用地 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驗線、跟蹤管理、規劃驗收;監督檢查、查處各種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行為,負責辦理規劃管理的行政訴訟。
擴展資料
規劃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擬定全市有關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2、承擔市域內城鎮體系規劃(都市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修訂、報批和實施;負責組織或配合其他相關部門編制專項規劃;負責中心城區收儲、出讓土地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等規劃的審查。
3、指導全市區域規劃、城市規劃、鄉鎮規劃、城市勘察、城市基礎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測量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和審查縣(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指導縣(市)編制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參考資料來源:贛州市 *** 網-贛州市城鄉規劃局
規劃局屬于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
規劃局一般是行政事業單位,其領導層及個別股室是公務員,其他一般人員都是事業人員,屬于行政事業編制。
規劃局一般只在地級市才有,所以我們很少聽到縣規劃局、省規劃局和國家規劃局的叫法。規劃局的工作內容一般是對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進行組織、審查、報批和實施,還負責對歷史文化古城和風景名勝區進行保護,會對建設項目進行選址,負責分析相關工作的可行性。
規劃局一般都不是很大,里面的工作人員也不算多,但由于其工作內容還是有一定的地位的。比如在市級層面,很多會議都離不開規劃局。
規劃局作為事業單位,其工資待遇與公務員有所區別。事業單位本質是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規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工資形式一般有三種,一種是多額,參照公務員的待遇,一種是差額的,參照公立醫院,還有一種就是國家只管編制和政策,不管工資,如一些博物館單位。
很多人會覺得事業單位的發展前途不如公務員,其實不然,因為事業單位和本身效益是有關系的,也沒有公務員那么嚴格的約束,所以待遇一般都是還可以的。還有一點就是,國務院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后,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障和公務員沒有大差別了,所以表明事業單位有越來越好的發展趨勢。
希望我的回答能為您提供幫助!
寧波市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的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寧波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市、縣(市)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莊規劃,其中城市規劃包括鎮的規劃。
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總體規劃包括近期建設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城市分區規劃以及城市專業(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四條 各類城鄉規劃經法定程序批準后生效。
經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五條 市規劃局負責協調全市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各縣(市)規劃局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第六條 各級人民 *** 應把城鄉規劃的編制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二章 城鄉規劃編制第七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以經批準的上一層次規劃為依據,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八條 承擔編制城鄉規劃任務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分別具備相應的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和執業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九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
編制城鄉規劃采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
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第十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在規劃文本中明確表達規劃涉及的強制性內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需要編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篇章的,應當同時編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篇章。
前款所稱的強制性內容,是指各類規劃中涉及區域協調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內容,是各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依據。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并廣泛征求公眾、專家和相關部門意見。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充分考慮公眾、專家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并在上報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內容及處理結果。第十二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城鄉規劃外,其他城鄉規劃在報請審批前,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將城鄉規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城鄉規劃批準后,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在批準后60日內向社會公布。第十三條 市、縣(市)和鎮(鄉)人民 *** 可以根據城鄉發展的需要,單獨編制本市、縣(市)和鎮(鄉)域總體規劃。
市、縣(市)和鎮(鄉)域總體規劃應當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將本行政區域作為規劃區,綜合布局城鄉發展空間和基礎設施,制定空間管治措施,為各級城鄉規劃的制定提供依據。第十四條 寧波市市域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
縣(市)域總體規劃由所在地縣(市)人民 *** 組織編制,鎮(鄉)域總體規劃由所在地鎮(鄉)人民 *** 組織編制。
編制寧波市及各縣(市)域總體規劃前應先行編制總體規劃綱要,并開展各項專題研究。第十五條 市、縣(市)和鎮(鄉)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本級的城市總體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發展戰略,按照人口與產業、就業崗位的協調發展要求,控制人口規模、提高人口素質,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改善人居環境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規劃人口在20萬以上的城市應當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城市分區規劃和城市專業(專項)規劃。第十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前,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對現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各專業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城市的定位、發展目標、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等問題進行前期研究。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應當根據前期研究結果提出編制工作報告,經審批機關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編制。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