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規劃許可證 在哪個部門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之一款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的建設的合法許可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 *** 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 *** 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在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應取得的規劃許可證件。 這兩者的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規劃許可證件,只是適用的建設的地域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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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沒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否合法
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作為建設單位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和有償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第三十七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
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 *** 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第三十八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
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擴展資料:
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人須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并按要求提供所規定的文件、圖紙、資料進行申報。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復;
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復印件);
4、項目合同(復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1:1000勘測定界圖3張(藍曬圖,現狀地形,長春市統一坐標、統一高程,包括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建構筑物位置),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6、關于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出示原件)。
7、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還需提供: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復印件);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代碼證)(復印件);如屬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什么機構辦理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可向建設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 *** 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相關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條
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
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
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第六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新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材料(以 *** 市舉例):
1、 *** 市建設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及建設單位書面申請(原件);
2、規劃合規性審查意見(私房改建除外);
3、立面專家審查意見(100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4、拉規委審查意見(50000平方米以上);
5、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紅線圖和土地使用權屬證書);
6、發改部門的批準或核準文件;
7、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8、 *** 部門的風險評估文件;
9、由有規劃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的總平面圖或修建性詳細規劃(沿城市主次干道或城市重要地段的,還需提供3個不同風格的立面效果圖方案)。總平面圖或修建性詳細規劃審定后,還應當提交折疊成A4格式的建設工程總平面圖,單體建筑平、立、剖面圖及基礎圖,地下室平、立、剖面圖等施工圖紙(藍圖)文件;
10、建設工程設計編制單位的資質證明材料;
11、其他特殊項目,還需提供規劃設計條件中指定的其他資料;
12、遺失補辦的,需提供登報材料;
1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擴展資料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 *** 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 *** 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參考資料來源: *** *** 市委 *** 市人民 ***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誰有六安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定稿)最新的
福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
福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
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7年,2011年8月29日在福州第三十次會議通過1999年10月22日批準了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
之一章總則之一條
以加強城市的規劃和管理,福州光滑實施的整體城市規劃和實施的城市規劃法“中國的辦法人民共和國的城市規劃法”的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和”福建省結合城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次執行的福州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城市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土地開發和利用空間資源和城市建設在城市規劃區內,必須遵守本條例。
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人民 *** 根據福州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并公布。
資本在東南沿海的福建省,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實際的貿易中心和港口城市,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正確處理好施工期間的短期和長期的關系長遠的規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平衡,全面部署,確定了城市發展的方向,規模和建設標準,規范和標準,功能布局和專業的策劃
。
人民 *** 應當確定城市規劃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項目納入一個五年計劃和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實施的安排。
第五次城市規劃管理必須執行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
條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和管理工作。
區人民 *** 規劃管理部門按照城市的城市規劃和管理,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限制。
第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各類規劃申請,發放規劃許可證,制定計劃,進行跟蹤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規劃的非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
文章主要城市的規劃和建設項目應吸取市人民 *** 國會常設委員會考慮;市人民 *** 各年的交易實施城市規劃,以進行一個全面的檢查報告市人民 *** 國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市城市規劃應該是離開的交接實施。
檢舉和控告第九條任何單位或個人的責任,以符合城市規劃,服從城市規劃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對城市規劃的權利,義務和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城市規劃的制定
第10條實施城市總體規劃,規劃的類型,按照以下條款,并批準在不同層次的準備:
( a)城市分區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和市人民 *** 批準;
(二)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準備,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重要的詳細規劃市人民 *** 審批,其余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
(三)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由建設單位負責城市規劃;
(四)城市規劃區內城鎮總體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和市人民 *** 批準;
(五)國務院批準的,省人民 *** ,建立在城市規劃區經濟技術發展區投資區加工區,保稅區,工業區,科技園區,旅游度假區,并進入一個一塊的土地開發項目,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市人民 *** *** 的同意,以檢查省人民 *** 批準;
(F)的專業規劃和準備的相關部門,城市規劃行政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和批準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十一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城市規劃和管理,市人民 *** 批準后頒布和實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報告的技術要求。
城市規劃和管理技術要求應提供土地作建設在城市規劃區分類和相應的施工范圍,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高度,間距的規定,特許經營權和市政公用設施和環境控制指標。
第十二條編制城市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管理的技術要求;
(二)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的,由單位承擔城市規劃有適當的規劃和設計甲級資質;
(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調查的信息,等基本信息;
(四)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論證,多方案比較的經濟和環境效益。
主要城市設計,景觀規劃定稿前,應采取公眾聽證會,舉辦展覽的形式,廣泛征求公眾的意見。
第十三條經過法定程序批準的城市規劃是實施建設和城市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批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
第十四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批準或核準的變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30天內向公眾,讓公眾查閱。
準備第15條中的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資金在每年收取的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編制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的建設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新老領域的發展轉換
第十六條的發展,新的城市和舊區改建應當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發展的,支持建設,協調發展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17日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應當堅持先規劃后的之一個地下的原則地面建設,同時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舊區必須遷移工業企業應該一步一步來,要遷移到新的地區,新的工業企業應選擇技術含量高,無污染,少污染的項目。
發展的新的和舊區改建,應予以保留或保留的市政公用事業,國防設施,社會事業設施,美化環境,自然保護區18個景區,古跡及公共空間的傳統商業中心區,水療區,土地城市綠地的保護控制。
第十九條舊區改建,應結合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以保護烏山,屏山山,北方白塔和重要的歷史街區,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比市區重建,并有效地保護生態環境和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區,城市規劃發展的新指標應該會更好。
第二十條舊區改建計劃實施成片開發,嚴格限制零星插建,嚴格控制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增加綠化空間,改善生活和交通運輸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規劃紅線范圍的確定要求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遷計劃負責。
章建設用地規劃和管理
第22條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規劃和管理。城市建設應堅持的原則,以合理的土地利用,土地節約和保護耕地。將城市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的性質應嚴格控制土地的位置和界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改變。
第二十三條建設需要的單位或個人,應適用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用地在城市規劃區內指定地點。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的要求,遵約問題的規劃和選址意見書進行審核工作。該網站提交的有效期為六個月,確實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必須經城市規劃線
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但延長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城市規劃建設項目在本地區和批準的設計任務書,選址意見書,必須陪同。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舉行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文件和圖紙,數據,應用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主管部門的批準;符合要求計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六個月的期限內,申請辦理用地手續由于特殊的情況下,確有必要延長使用
第25條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計劃的實施, *** 后,確定其位置,范圍,性質使用出讓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規劃技術??指標及其他規劃建設條件,將刊登受讓單位或個人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造
設定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
第26條建設單位或個人取得土地使用權,設計,施工,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規劃設計條件的性質。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要求,因特殊情況時,應遵守的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和管理技術的要求,報告說,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需要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給出一個“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批準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向土地部門申請臨時用地手續。到期的臨時土地或因為國家建設的需要,應該退出土地。
禁止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臨時使用土地的。
第28條現行的土地使用單位或個人將被允許在建筑物內的下列土地的,如下:
(一)土地被征用;
(二)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儲備設施,園林綠化,交通規劃,保留;
(三)古跡保護區已經劃定,河岸保護區;
(d)各種危險場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建設項目的規劃和管理第29條的新的城市規劃區,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建設工程規劃允許應用程序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和管理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
許可證的技術要求。
建設用地范圍內的能力建設指標超出規定的指標已經達到或尚未達到擴展,但加層的平面和空間結構的重大變化,在原有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擴展或添加圖層。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手續之日起六個月內,從申請到建設主管部門。開始的
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明顯位置公布的建設項目選址,規劃設計圖紙的建設項目,其規劃技術指標;不得被損壞的建設工程竣工前。
第31條建設項目的總體規劃編制和建筑設計,施工和工程設計,并應符合的技術要求,城市規劃和管理,協調與周圍鄰近的空間環境,城市基礎設施的融合。
臨街的建筑,一般不應該建立在封閉的墻。
第三十二條建設項目的各類管道和城市管道的銜接,并根據不同的功能和設置的管道,全面布局之間的水平垂直間隙的要求應符合專業規范。
第33條低層,多層住宅建筑間距不小于南側的建筑高度的0.8倍,舊區,新區不小于1倍的系數控制,但不小于最小間距6米。
第三十四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參加的規劃和設計的分流。確定分流分歧,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協調
第三十五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的監督放樣核種。放樣測量偵察部隊的建設項目,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喜歡沒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建設項目在地面上。
第三十六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跟蹤和管理,建立的文件系統的規劃和實施的進展的竣工驗收。建設項目,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參與。
第三十七條建筑物的使用應該是一致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使用的性質。需要改變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38條,新擴建的城市道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一個街景的計劃,并組織實施的道路兩側的建筑物,構筑物,嚴禁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上都道路兩側。
第39條市區二環路,非私有的新的住房內。原來的私人住宅是很危險的,可以通過有關重建了在原來的宅基地重建的危房。
二環路外區?新私人住宅的規劃一定要統一。
第40條在城市規劃區私人申請新的或改建的住宅,是負責接收和審核通過的各項規劃和管理部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允許。 “
第41條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必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嚴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兩側的臨時建筑。建設項目需要使用的臨時建筑,建設項目實施期間,其他為一個為期兩年的臨時建筑使用期限不超過臨時建筑使用期滿或在使用期間,由于城市建設的需要,使用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被擊毀;逾期刪除,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 *** 。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有不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獲得土地,建設批準文件,或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的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擅自改變規定,取得建設用地的文件的批準無效;建設,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并提交市人民 *** 收回
占用的土地。
第四十三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已經發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至少有兩個本年度未開工建設;
(二)建設計劃的變化,由于由于單位搬遷或其他原因導致無地少;
(三)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弄虛作假,騙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44條“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部門負責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違反“建筑嚴重影響了城市規劃在城市規劃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發出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消除他們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逾期未刪除依法 *** 。構成了一個陰影的實施和管理,城市規劃
聲音,但你可以采取糾正措施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部門處以罰款的非法項目作為一個整體項目成本5-15%。
第四十五條擅自改變使用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性質,并責令其改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逾期不改正的,具有法律效力,改正,并處改變使用性質的項目成本的10%至20%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驗線核樣,擅自建設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竣工未經驗收投入使用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實施作為一個整體項目成本的3%至5%的罰款。
第47條規定的違法建設單位或個人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限定的時間內停止施工的通知,限期拆除的處罰決定,繼續進行違法建設的城建監察機關應加以密封,直至拆除繼續違法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第四十八條設計單位不按照規劃和設計要求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或工程設計,市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該項目的設計費,除了罰款5000元。
第49條規定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非法 *** , *** 是無效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讓人部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50條當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起訴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51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違反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和管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的技術要求允許的無效損失,建設單位或個人應賠償的損失,有關部門應受到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給予行政處分他所屬的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本條例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七章附則 / a
其他規定:
中國法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修訂)
事業編制資格審核委托書怎么寫
事業編制資格審核委托書,是他們取得你的授權,可以到有關單位,部門對你提供證明進行相關審核
提供一個建議稿
資格審核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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